服务源于心,为民践于行,用热诚和实力还您公道。

微信咨询
联系电话:13538138007
当前位置:主页 > 新闻动态 > 股东与公司发生债务纠纷怎么办?

股东与公司发生债务纠纷怎么办?

更新时间:2021-06-27 14:58:59 |阅读:
核心提示:一个公司一般都具有法人和股东,作为出资者的股东在公司的运营上一般不参与管理,但是公司有债务的时候,是否跟股东有关呢?让阳光律师事务所为你介绍股东与公司发生债务纠纷怎么办?

   一个公司一般都具有法人和股东,作为出资者的股东在公司的运营上一般不参与管理,但是公司有债务的时候,是否跟股东有关呢?让阳光律师事务所为你介绍股东与公司发生债务纠纷怎么办?

  股东与公司发生债务纠纷怎么办?

  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人格独立与股东有限责任是公司制度得以确立的基石,其根本要求就是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但是股东与公司债务的隔离往往导致股东为了追求利益的最大化而利用其在法人制度中的优势地位,从事滥用法人人格的各种行为,损害债权人的利益,而在其受到法律追究时又主张只承担有限责任。这在股东与公司债权人之间导致了明显的利益失衡。为此,只有使股东在一定情形下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才能实现公平正义的法律价值,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由此产生。

股东与公司发生债务纠纷怎么办?

股东与公司发生债务纠纷怎么办?

  《公司法》第20条第3款对该制度作出了规定:“公司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按照该规定,股东对公司债务直接承担法律责任应满足以下条件:

  1、股东实施了不正当使用或滥用公司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的行为。滥用公司法人人格逃避债务是引起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法律关系的基本法律事实,是适用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必要条件。其在实践中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如“一套班子、两个牌子”,财产混同,利用同一资产设立多个公司,转移资产、空壳运转等。

  2、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这是衡量法人人格是否滥用的一个客观标准。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适用是由债权人启动的,而只有当债权人的损害达到一定程度时,其才可以启动这一制度。而何谓“严重损害”则是需要人民法院在审判实践中自由裁量的不确定条款,要根据债权人所举证据综合认定。

  3、滥用公司人格行为与债权人利益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债权人必须举证证明自己因为股东的滥用公司人格行为而遭受到了损害。

股东与公司发生债务纠纷怎么办?

股东与公司发生债务纠纷怎么办?

  4、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行为人的主观过错是确定民事损害赔偿责任的一般原则,虽然公司人格被否定后,要追究的责任并非一般的世事赔偿责任,但主观过错仍是承担这种责任的必要条件。

  股东

  股东是指对股份公司债务负有限或无限责任,并凭持有股票享受股息和红利的个人或单位。向股份公司出资认购股票的股东,既拥有一定权利,也承担一定义务。股东的主要权利是:参加股东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具有表决权;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权;分配公司盈利和享受股息权;发给股票请求权;股票过户请求权;无记名股票改为记名股票请求权;公司经营失败宣告歇业和破产时的剩余财产处理权。股东权利的大小,取决于股东所掌握的股票的种类和数量。

  以上就是阳光律师事务所为你介绍的关于股东与公司发生债务纠纷怎么办?对于股东是否跟公司债务有关,还是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能一刀切。

标题:股东与公司发生债务纠纷怎么办?

链接:http://jinmaollp.com/xinwendongtai/113.html

免责声明: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本人将予以删除。